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4-76 号
转债代码: 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 天路 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 天路 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对于可疏通公司债券 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职何子虚记录、误导性陈
述大致要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的性、准确性和完好意思性承担法律背负。
进攻内容指示:
?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 可转债付息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开辟
行的可疏通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可转债”)将于 2024 年 10 月
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辟行 A 股可疏通公司债券召募证实书》(以下简称“召募
证实书”)推敲条件划定,现将推敲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值刊行。
五年 1.8%,第六年 2.0%。
本次刊行的可转债承袭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格式,到期归赵本金和终末一年
利息。
(1)年利息狡计
年利息的狡计公式为:I=B×i
I:年利息额;B:本次刊行的可转债合手有东谈主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夙昔”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合手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可转债确夙昔票面
利率。
(2)付息格式
刊行首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职责日,顺延时辰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游日内支付夙昔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央求疏通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合手有东谈主支
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刊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刊行兑现之日(2019 年 11 月 1 日,即募
集资金划至刊行东谈主账户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游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0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沐日或休息日延至
自后的第一个职责日;顺延时辰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运转转股价钱为东谈主民币 7.24 元/股,最新转股价钱为东谈主民币 4.17 元/股。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有野心
按照召募证实书中商定。本次付息为本期债券第五年付息,计息时辰为 2023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 1.8%(含税),即
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80 元东谈主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本次除息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本次付息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限度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游所收市后,在中登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整体“天路转债”合手有东谈主。
五、本次付息主义
公司已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缔结《录用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公约》,录用中登
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期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
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笔据公约休止录用代理
债券兑付、兑息劳动,后续兑付、兑息职责由本公司自行认真办理,干系试验事
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游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
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认同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
取债券利息。
六、对于投资者交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证实
划定,公司可转债个东谈主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交纳债券个东谈主利息收入所得
税,纳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 1.80
元东谈主民币(税前),本色派发利息为 1.44 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将
调理由各兑付机构认真代扣代缴并成功向各兑付机构场地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
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东谈主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
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划定,对于合手有可转债的住户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交纳,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本色派发金额为 1.80 元东谈主民币(含税)。
非住户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东谈主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笔据财政部和税务总
局发布的《对于不时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阛阓企业所得税、升值税计谋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划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所得税和升值税。因此,对非住户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合手有者获取的
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每张面值 100 元东谈主民币可转债本色派发金额
为东谈主民币 1.80 元。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鸿沟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成立
的机构、场面获取的与该机构、场面有本色推敲的债券利息。
七、本次付息的干系机构
(一)刊行东谈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 14 号
推敲东谈主:田旷
推敲电话:0891-6902701
传真:0891-6903003
(二)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2 幢 1 层 A2112 室
保荐代表东谈主:张见、杜忠博
推敲电话:010-85556399
传真:010-85556405
(三)托管东谈主: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背负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推敲电话:021-38874800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